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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网络虚拟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添加时间:2015-12-10 17:40:5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四年前,家住哈尔滨的林女士家里安装了一台电脑,并在小区内******申请了宽带上网,一下班夫妻俩就一起在QQ上聊天,好不自在.后来,由于时间一长,她对聊天失去了兴趣.倒是她的丈夫张先生从此迷上了网络聊天,此后令她奇怪的是,丈夫每天上网的时间越来越长,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还很神秘,不和林女士说话,有时候还经常聊到半夜.
  作为教师的林女士,一开始只是以为丈夫简单地沉迷于网络.她当时还戏言要从网络中把丈夫"拉"回来.她说:"开始我以为丈夫也是被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迷住了,心想下班回家,打打游戏放松一下也未尝不可,所以没当回事."但后来,她隐约觉得丈夫对这个家没有以前关心了.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丈夫竟然在网上有了老婆,还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那次他出去了,QQ忘了关.我看到屏幕上显示了一句:"亲爱的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唐山律师
  接着她好奇地翻看丈夫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丈夫已经和这名女子在网上结婚两年了,还有了孩子.随后,林女士追问丈夫,得到的回答却是,这是网络虚拟婚姻,大家根本见不了面,和聊天一样是排解无聊时间的,还让她别当回事儿.林女士觉得这是丈夫对自己的不忠,而且过去一段时间自己受到了冷落,此后两人之间争吵不断.她最终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得到其夫的精神赔偿费.
  她认为这种虚拟的婚姻已经给现实中的夫妻生活造成了伤害,使得其丈夫对现实中的家没有了感情."网络中也是结婚行为,不论双方是否见面."她在诉状中称,其夫在网上结婚生子,这种"重婚"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此张先生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在网上无聊消遣而已,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妻子的事情.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原则,无论是"网恋"还是目前极为流行的"网婚",显然都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没有重婚之嫌.据此,法院同意了林女士离婚的请求,却驳回了她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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