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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1-24 09:16:36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厅通知列举的内容、项目,结合“三化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本地、本所在管理、执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的,一旦在省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结合年检注册工作,对有关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本地本所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不能避重就轻,务于8月20日前发送到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同时,市级“三化建设”示范所作为申报省级“三化建设”示范所候选,尤其要严格按照省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创建考核标准,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近日,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出通知(冀司律[2014]155号),将于9月份结合第二批省级“三化建设”示范所验收工作,开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工作结束后,就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通报。现将通知转发,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抓好落实,做好迎接省专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唐山律师提醒大家,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共同犯罪一样会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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